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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评论:“韩流”当道的启示
  • 作者:郭立场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        时间: 2008-09-11
  •   “韩剧!韩剧!又是韩剧!每天晚上打开电视机,调到CCTV-8,肯定是在播韩剧。难道除了韩剧就没有其他国家的电视剧可播了吗?”昨日在某社区论坛上对韩剧的声讨帖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共鸣。(《现代快报》9月10日)

      据央视索福瑞调查显示,央视8套播出的韩剧收

    视率均位于全国同时段收视率第一。动辄几十集甚至上百集的韩剧看起来琐碎冗长,却能牢牢地抓住国人的心。“韩流”的成功对我们发展本国文化产业无疑有着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积极推进“文化立国”战略的韩国,以电视剧为龙头,在中国、亚洲乃至世界掀起了一股势头强劲的“韩流”。这与韩国政府的文化产业政策密切关联,它实际上是政府支持下的市场行为。韩国在遭遇亚洲金融风暴袭击后,重新认识文化产业,并将其作为21世纪发展国家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积极进行培育。1998年正式提出“文化立国”方针,将文化产业定位为国家经济的支柱产业而重点扶持,先后颁布了《文化产业振兴基本法》、《文化产业发展五年计划》等十几部法律法规,并于2001年成立了“韩国文化产业振兴院”;制定并完善了《电影振兴法》、《音像制品及游戏类产品法》等一系列相关法律。2004年,由影视作品引发的韩国大众文化产品在东南亚社会的广泛流行,形成了“韩流”现象。韩剧在广大受众中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刺激了韩国传统文化在海外的传播。

      在“韩流”面前,我们不应盲目地崇拜或恐慌。“韩流”带给我们的影响应该是积极的,静观别人的长处,反思自身的弱点,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文化战役中,闯出自己的特色,拍摄出同样令观众喜欢的剧目,或者推出有中国特色和文化的高质量出版物,以优秀的作品赢得市场。大部分的研究都认为韩国影视剧的成功要归功于政府的支持和大企业的投资。笔者以为,中国也应该在国际间创造出独具中华文化特色的文化商品,并且带动其他消费产品。管理部门应该采取更加有效的方式进一步推动对外汉语教学和文化传播,扶持相关文化产品的发展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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