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9月11日报道:9月5日,德国资深退休记者福尔克尔·布罗伊蒂加姆在德国《新莱茵报》网站发表长篇文章,为张丹红辩护。
德国之声电台中文部副主任张丹红因为在节目中发表真实的言论,而被调离主持人岗位。8月30日,德国之声中文网站发表一份声明
,说张并未被解职,还在继续工作。并称,在她接受的为数不少的媒体访谈中,有一次她的一些表述和德国之声所秉承的主导理念不相符合。就这一事件,正在进行调查,“调查结束前,惯常的一个做法是暂停针对公众的活动,其中也包括在话筒前的工作”。
作为德国联邦预算资助的新闻媒体,德国之声在列举的“主导理念”中,似乎并不包括言论自由。换句话说,在宣扬民主、自由和人权的时候,言论自由可以受到限制。作为新闻媒体从业者,在访谈节目中批评德国总理默克尔的对华政策,背离了德国媒体的“主导理念”。当节目嘉宾所发表的谈话与新闻媒体所标榜的价值观念不相符合时,新闻媒体非但没有捍卫嘉宾表达的权利,反而将其调离岗位,以示惩罚。
撇开这一事件所隐含的价值观念不谈,单从技术操作层面来看,西方新闻媒体在自我审查方面毫不手软。
世界各国新闻发展的经验表明,政府的事先审查制度,越来越多地通过间接的方式植入新闻媒体之中。新闻媒体可以自由地选择新闻报道题材,但是新闻媒体的负责人必然受制于投资者;新闻从业者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但是新闻从业者的观点必须服从于新闻媒体的“主导理念”。
假如新闻媒体从业者违背了新闻媒体所倡导的价值取向,他们就会被调离岗位,从而失去话语权;假如新闻媒体背离了投资者的价值观念,新闻媒体就会失去经济来源,甚至有可能关门破产。所以,千万不要以为西方国家没有新闻审查制度,恰恰相反,西方国家以市场的手段,影响或者干预新闻媒体的正常运作,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施加压力,影响新闻媒体及其从业者的价值判断。 (作者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