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和《文化部关于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核换证的公告》,文化部对2005年6月30日以前取得了文化部颁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进行了审核。
经审核,97家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名单见附件)符合规定,予以
特此公告。
文化部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