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的13名犯罪嫌疑人中包括舞王俱乐部经营者王静及其前夫、现任深圳海关缉私局民警的张伟;舞王俱乐部总经理、副总经理、节目总监、会计、保安副队长等;还有王静的妹妹和妹夫、张伟的妹妹和妹夫等。其中舞王俱乐部节目部工作人员王帅文由于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众多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触犯《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之规定,涉嫌失火罪;王静、张伟、卢敬煌、谢艳辉、申文斌、颜友国等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其行为触犯《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4条之规定,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王艳、冉钰平、张琼、邱茂军、朱小军、刘红卫等人明知是犯罪的人而进行包庇,其行为触犯《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0条之规定,涉嫌包庇罪。这13人涉嫌其他犯罪的情况,亦正在调查取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