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7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印发〈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新“三定”规定),标志着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机构改革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标志着新闻出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跨越到一个新的起点,同时也标志着新闻出版总署必将承担起
更加繁重的职责和更加光荣的使命。近一段时期以来,新闻出版总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较大突破,形成了一些亮点。
一是理顺新职能,履行新职责。新“三定”规定中,新闻出版总署的职责进一步扩大,职能明显加强,新闻出版工作的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繁重。按照新增职责的要求,新闻出版总署及时调查研究,出台了相关的管理办法,积极推动各项工作的平稳过渡和持续发展。加大了对违规违纪新闻从业人员和违法违规重大新闻的查处力度,建立了新闻记者违规违纪行为跟踪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建立对损害公共利益的重大虚假新闻快速处理机制等。
二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出新举措。日前,新闻出版总署出台了《总署行政审批集中办理工作规程》。其中,快结审批件的办理时限由法定的90或60个工作日缩短为20个工作日。
三是新闻出版领域改革将进入新阶段。出版产业发展司已对新闻出版产业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对新闻出版“十一五”规划的实施情况开展中期评估。同时,出版产业发展司还对《关于深化中央在京出版单位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将于近期颁布。该意见的颁布将有力推进中央在京出版单位的转企改制工作。
四是对新媒体、新业态的发展和管理重点关注。新设立的科技与数字出版管理司正在开展对部分省市科技、数字出版、网络出版和全国省级管理机构设立情况进行调研了解,并着手筹备全国科技与数字出版专题工作会议。(宗边诗)

国务院下发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新“三定”规定
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印发〈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这标志着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机构改革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标志着新闻出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跨越到一个新的起点,同时也标志着新闻出版总署必将承担起更加繁重的职责和更加光荣的使命。 【全文】
音像制品管理职责统一由新闻出版总署承担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部分部门的“三定”规定。近日,中央编办负责人就国务院部门“三定”工作有关问题回答了人民日报、新华社记者的提问。在回答国务院部门“三定”规定在理顺职责关系方面有哪些进展时,这位负责人指出,理顺职责关系是这次“三定”的一项重要内容。多年来,政府运行中存在一些职责交叉问题,影响了政府协调运转和行政效能。这次“三定”,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次责任,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着眼于促进事业发展和提高行政效能,集中解决和理顺了在宏观调控领域、环境资源领域、工业等行业管理领域、涉外经贸领域、市场监管领域、文化卫生等社会管理领域的职责交叉和关系不顺问题。在电影、音像制品、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方面,明确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职责统一由文化部承担,电影管理职责统一由广电总局承担,音像制品管理职责统一由新闻出版总署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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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三定”强化出版改革
7月25日,主管新闻出版业务的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在官方网站公布了新“三定”方案,内设机构由原来的11个增加至12个,新设出版产业发展司,主要负责出版业改革管理职能;原来根据产品业态设置的图书出版管理司、报纸期刊出版管理司、音像电子和网络出版管理司则进行了整合,成立综合业务司,集中受理原来分散于各业务司的行政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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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一统记者证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国务院最新通过的“三定”方案,新闻总署获得扩权,增加了六方面职责,原由文化部管理的音像制品、原由广电总局管理的广电机构记者证监管职责均划入该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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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介绍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设置12个内热机构(正司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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