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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一五”重点出版规划增补调整情况开始报送
  • 作者: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        时间: 2008-10-07
  •   本报讯 (记者孙海悦)新闻出版总署日前发出《关于报送“十一五”国家重点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规划执行和增补调整情况的通知》,要求对正在执行中的所有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规划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认真

    检查和总结。

      “十一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十一五”国家重点音像出版规划、“十一五”国家重点电子出版规划是出版界加强文化建设、推动出版业繁荣的重点文化出版工程。今年是实施“十一五”国家重点出版规划的第3年,也是完成规划项目的关键阶段。新闻出版总署每年对“十一五”国家重点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规划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项目完成的质量和进度,同时适当进行增补和调整。

      《通知》强调,各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和中央、国家机关出版单位主管部门要根据新的形势,结合实施规划的具体情况对项目作适当调整。调整项目包括增补和撤销两部分。申报的增补项目应重点突出四个方面:围绕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宣传;迎接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反映建国60年来社会主义建设所取得的伟大成就;政治、经济、文学、艺术、科技等领域具有重要价值的新成果;面向农村、面向青少年、面向少数民族的重点选题。新增项目要将人员、资金、时间“三落实”作为增补项目的必备条件。出版单位对正在执行项目的进度和质量要进行认真检查,对不具备出版条件、质量未达到要求的项目应及时撤销。

      为提高准确性和时效性,执行、增补和调整情况的表格须同时通过中国图书出版网(www.bkpcn.com)采取网上在线报送。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及出版单位相关主管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十一五”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规划项目的执行和调整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总结报告连同经审核同意的相关纸质表格,应于10月27日之前报至总署出版管理司。据悉,新闻出版总署在汇总各地方、各部门报送的“十一五”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规划项目执行和调整情况基础上,经过专家充分论证后,确定新增的规划项目目录,并于12月底前正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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