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家省级工人类报纸的一位言论编辑,每次在给来稿作者的“回邮”中如是道:“××工人报言论编辑××回复:谢谢赐稿!提倡‘一稿多投’,免得‘专投’耽误文章发表。”
“一稿多投”现象,本是令媒体编辑最“头痛”的一件事。君不见时下众多报刊编辑对作者来稿的“回邮”中都要郑重声明:切勿“一稿多投”。有的甚至明确宣布:“如发现一稿多投,不付稿酬,暂停采用来稿……”云云。然而,这家工人报的言论编辑却与众不同,不仅不反对“一稿多投”,相反还提倡“一稿多投”,此举让许多作者都感到惊讶。
从这位言论编辑提倡“一稿多投”的理由来看,主要是“免得‘专投’耽误文章发表”。此言当然有一定道理,似乎是为作者说话,因为“一稿多投”常常会“东方不亮西方亮”,这对作者来说,无疑利多弊少,有益于提高“上稿率”,至少可以收到“广种薄收”、不致于落空的效果。但对于媒体,尤其是对于广大读者来说,则弊端丛生。由此可见,这位言论编辑提倡“一稿多投”,从关爱作者的角度来说,或许还有可取之处,但若从全局利益、“游戏规则”乃至行风等角度来衡量,就值得商榷了。在笔者看来,“一稿多投”还是不应该提倡。
由“一稿多投”的争议,笔者又联想到《新民晚报》副刊有位叫“观浪”的编辑,他虽未公开反对或是指责作者“一稿多投”,但他对作者来稿凡是注明了“一稿一投”的都会很快作出处理,有的当天便“回邮”称“文不用了,多谢”,或是“转相关编辑”,或是“文用,多谢”,最迟一般三五天内必有回复。愚认为,这位编辑的做法值得倡导和借鉴,这样做既不会出现“‘专投’耽误文章发表”,又可避免因“一稿多投”、“天女散花”带来的诸多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