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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记者博客披露真相体现新闻人良知
  • 作者:冯海宁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        时间: 2008-10-09
  •   国务院山西娄烦尖山铁矿“8·1”垮塌事故调查组组长王德学近日说,这起事故并非当初所认为的是一起自然灾害,而是重大责任事故。之所以出现如此巨大的逆转,是源自一位记者在其博客上

    发表的举报信,这封信惊动了温家宝总理。(《广州日报》10月8日)

      看来,要不是记者博客揭露真相,山西娄烦尖山铁矿“8·1”垮塌事故的性质,很可能就盖棺论定为自然灾害了,相关责任人欺上瞒下也很可能成功,那些在事故中被隐瞒的死者也可能成为谜。正是有良知的记者和关注博客举报的总理,才让事件发生了逆转。

      从“自然灾害”到“重大责任事故”,从“11人死亡”到“发现41名遇难者遗体”,“记者博客”披露事故真相的意义,不仅是让欺骗者受到应有的处罚,受伤者精神得到抚慰,也是在呼唤更多人的责任与良知,来构建责任国家和良知社会。从这个角度上看,“记者博客”的价值不仅在于披露事故本身,也在于披露事故之外。

      记者虽不是安全生产方面的官员或专家,但却能发现问题。据“举报信”披露,有关监管部门都曾接到记者的举报,但由于证据不足等原因没有重视。如果不是总理看到记者博客举报信后批示核查,很可能就“以省里的数字为准”。8月底,《瞭望东方周刊》就发表了《娄烦:被拖延的真相》一文,可惜没有引起有关方面足够重视,更没有引起媒体联动、跟踪报道,即便是有网站转载,可相关网页却打不开。“很多记者都到娄烦去采访了此事,但是都没有发表报道。”这一连串事情中的蹊跷值得媒体人深思:是个别媒体责任心不强,还是受到了压力或者利益诱惑?

      人们普遍认为“媒体是社会的良心”,在很多重大公共事件中,媒体都扮演了重要角色,成为良知的化身。比如,有媒体最初在报道三鹿奶粉事件时就称呼为“某品牌奶粉”,随即被其它媒体大胆揭露出来是“三鹿”。这些现象说明,一些媒体在报道新闻时过于谨慎,缺乏勇气。而对于负责任的媒体、有良知的记者来说,勇气极其重要。毫无疑问,媒体是社会前进的重要推动力之一,尤其是重大公共事件,媒体不可缺席。在笔者看来,“记者博客”不仅揭露了娄烦尖山铁矿“8·1”垮塌事故真相,指出了集体瞒报;同时揭露了有关部门不够重视事故举报,如果当初重视,后面就不会出现“记者博客揭露真相惊动总理”了;另外,一些媒体对这一重大事故的参与报道力度不够,也让人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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