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0日,按照省、市“扫黄打非”办公室领导的工作要求,贵州省贵阳市文化市场稽查支队会同贵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采取联合行动,对2007年“12·27”贵阳市最大盗版音像制品案,所查处的东方音像城内的三家音像制品批发销售店进行复查。
在“梅梅音像店”又发现其销售盗版音像制品(该店法人孙某因“12·27”案被公安机关在押),经过执法人员认真清查,从该店仓库内查获大批盗版音像制品,据统计共有1万余套两万余张,涉案金额达3万元。
贵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当即将“梅梅音像店”经营盗版音像制品的六名嫌疑人带回进行处理,并已立案侦察,等待不法分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贵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