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年 9 月 18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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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百佳图书
出版单位公布




  本报讯  新闻出版总署日前下发表彰决定,对在经营性出版单位等级评估中被评为一级的100家单位授予“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荣誉称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出版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我国图书出版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引导出版单位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运行机制,促进出版单位做强做大,树立良好的社会品牌,推动出版产业的繁荣发展,新闻出版总署自2008年6月起正式启动首次评估工作,委托中介机构对全国500家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2006年~2007年度出版综合情况和整体水平实施了等级评估。

  为表彰在图书出版行业取得突出成绩和良好效益的出版单位,新闻出版总署决定对被评为一级的100家单位授予“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荣誉称号。希望以此鼓励获此荣誉的出版单位始终坚持正确的出版方向,坚持两个效益的统一,注重发挥品牌优势,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拓创新,为促进新闻出版业的繁荣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详细名单见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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