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访谈]文化产业政策应尽早落实
作者:程晓龙 王玉梅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中国新闻出版报       时间: 2008-03-06
  3月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京开幕。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文化体制改革政策措施,推动文化创新,加强文化建设,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繁荣文化市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多样的文化需求,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温总理的讲话在新闻出版和文化界产生了极大反响。

  全国
人大代表、江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化厅厅长李玉英认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文化软实力的提高,对中国的发展具有三大支撑作用:它是整个中国社会发展的精神支撑,它在经济发展中将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新的经济支撑,它为中国的崛起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李玉英认为,未来,中国不仅需要在经济上成为一个强盛的国家,在精神层面上,也应该成为一个有影响力、有地位的强盛之国。

  李玉英建议,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文化产业政策要“少取多予”。当前,我国文化产业起点还较低,条件较薄弱。因此,国家应当在文化产业政策上多给一些扶持,对文化企业少征一些税收,必要时还可以免税。同时,还要设立文化产业基金。对一些可以进入国际市场竞争的重点企业给予大力支持。她说,文化产业政策应该尽早、切实地落实,以免错失良机。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也是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必要举措。李玉英认为,文化单位应进一步增强活力,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服务质量。不能坐着吃饭,要站起来跑着吃饭。目前我国正在进行文化改革试点,应该尽快推向全国。

  就温总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之说,李玉英重点谈到了如何保障农民工文化权益的问题。她说,农民工的文化权益得到了各地的高度重视,各省文化和新闻出版部门也正在动员一切手段和资源,制定相关的政策及规定,为农民工享受文化活动和娱乐提供保障。农民工是一个流动的群体,有关单位应该设立一些流动的文化站。政府在这方面要有所投入,设立专项保障基金和奖励基金,更好地调动全国各级文化、新闻出版部门为农民工服务的积极性,为农民工切实享受文化权益提供经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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