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缓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至此,由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和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联合挂牌督办的珠海“6·02”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按时办结,共判决被告人77名,其中包括主犯12名。
经查,从2018年8月开始,该案主犯之一陈某通过招募女主播,先后利用“萌宝宝”“MUA”“花海”等网络直播平台进行网络色情表演和传播淫秽物品,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利益,涉案直播平台账户日均充值资金达20万元。该犯罪团伙分工明确,有家族长负责与平台工作人员联系、开通女主播权限、向经纪人提供淫秽视频等,有经纪人负责招收女主播、结算女主播工资、向女主播提供淫秽视频等,有助理负责将女主播推送上热门频道、认证女主播等,还有专人负责从事资金支付转账服务,用于犯罪资金的走账和洗钱。专案组民警分赴浙江、陕西、福建、四川、江西、河北、河南等9省13市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共冻结涉案银行账户218个,缴获涉案“黑卡”50张,银行U盾50套,涉案手机30部。
经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斗门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分别对该案12名主犯作出判决。
(本栏目稿件由各地“扫黄打非”办公室提供)